120多年前的瑞士,一位母亲勒死了她自己的孩子并埋藏于森林。不是在孩子出生时,而是在5年后,孩子已经5岁的时候。这起案件在当时备受争议,无辜的幼童、残忍的母亲、无罪的强奸犯、沉默的女性、微薄的薪水。值得注意的一点是,电影没有把重点放在强奸犯酒铺老板身上。是的,那个被杀的孩子是女主角弗里达被强奸后生下的。当时的社会制度是,已婚男性即使强奸其他女性也不会被起诉。反而会被描述成“是那个女孩行为放浪,故意勾引的他”。这种事太常见,因为随处可见,所以没有特意展现。他们的行为,包括他们这些人,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和制度下,是平常的、被接受的、不足为奇的。看似是对杀死孩子的母亲——弗里达的审判,实际上是对当时社会制度,对女性的生存环境,对男性一手遮天的审判。是男性们在审判,也是在审判以男性为代表的社会制度。

【动机】弗里达和当时的很多女性一样,受到伤害也没有声讨,默默承受,生下孩子。她为了孩子和生活努力过,即使这孩子流着伤害她的那个人的血。她不断工作,让孩子的生活有保障;准备给他做校服,让他受教育;带着他离开这里,跟有好感的男性一起买公寓,建立新生活。
但事与愿违,即使不断地工作,她也支付不起每个月5法郎的寄养费了。她向互有好感的男子试探着说出“假如我有孩子呢?”当男子说出“你不会的,那都是轻浮的女人做的事”后,她明白了自己的处境无法改变。这一幕里必须夸一下饰演弗里达的女演员,从充满希望和渴望的眼神,到试探,再到失望却强作镇定,嘴角抽搐出卖了真实反映,情绪表达的很到位。弗里达说让孩子“不再存在世上”是在保护他成全他——
让他免于遭受生活的苦难,免于遭受有一个行为“不检点”母亲的非议。但检察官不相信,也不理解。因为检察官不用动手,餐盘里就能有面包,而大多数人饭都吃不上。检察官一直在试图找到弗里达杀幼童的原因和动机,并判处她死刑。当他得知弗里达曾有过这样一个互有好感的年轻男子时,
检察官“确信”弗里达是为了自由恋爱而残忍杀害孩子,因为这个孩子的存在太“碍事”,并“认定”弗里达是个放荡下流的女人。
【话少的女主角,沉默的女性】弗里达是受害者,加害者,也是反抗者。她反抗痛苦的命运,苦难的生活,无法改变的现状。但她又缺少勇气,不敢反抗男性、权势和制度,于是通过自我毁灭和沉默来表达反抗。这部电影里,弗里达的出场时间甚至台词少得不像是围着她拍摄的电影。电影开场,检察官愤怒地命令弗里达开口,交代她为什么杀害一个弱小的、自己亲生的孩子。
检察官夫人出于女性的直觉或天性的善良,也或者她比检察官更能看到女性的苦难。所以她在弗里达被警员言语和肢体侮辱的时候出声相助。律师开始出于职业习惯接案,到后来意识到弗里达是受害者,开始为她奔走,让她讲述自己的故事,让她写请愿书。但弗里达始终保持沉默。
从来不能获得的帮助和公平让她习惯性沉默,也是对制度、人群和生活的绝望。直到经历了检察官夫人的真心关照、死亡真正来临时的恐惧、杀了孩子后迟来的的痛苦、事态发酵后众人的议论纷纷。她不再坦然赴死,写下了真相:一个周日的晚上,酒铺老板让她去酒窖取酒,侵犯了她。
沉默的不止弗里达,还有她的姐姐。律师在调查时找到了弗里达的姐夫。姐夫转述了弗里达的母亲经常对女儿们说的一句话:
保持沉默,保持忘记,女孩子沉默能省去很多麻烦。这句话不仅影响了弗里达,对她姐姐也同样有效。弗里达在笔记里写到几年前姐姐说什么都不愿意再去酒铺工作,于是只能是她接手,以维持家里的开销。检察官心思缜密,从这段话里推测出姐姐也是酒铺老板侵犯的对象。检察官对弗里达姐姐说:你明知道你妹妹去酒铺会遭受什么?为什么不开口?也许姐姐觉得这是羞耻不能说出口,也许是如果妹妹不去酒铺上班的话她就得去,也许她觉得这是当时身为女性都得经历的事情。再往前追溯,弗里达的母亲当年也亲手杀了自己的“私生子”——当时社会上对被强奸女性生下的孩子的称呼。
母亲同样沉默了,她无力反抗施暴者,更未想过反抗制度,而是通过杀害“恶行的结果”来试图结束苦难。
【“如果不迈出第一步,情况怎么改变?”】律师的妻子是个热情大胆,敢在法庭上喊出“那就是强奸”的德国女人。大学士在婚礼上调侃她,说她能嫁给律师说明她很聪明。她反讥说:也许是这位律师足够聪明,才娶得到我呢!大学士和检察官们被这“离经叛道”的言论震惊住。女人被禁止发声、制定规则或是站上舞台。甚至我们习以为常的骑自行车,在当时也是男性特权,因为女性骑自行车“不优雅 且可能不孕。德国女人的到来,意味着新的声音已经出现在人群里。
当发出声音的女性足够多,当发出的声音足够响亮,当不断有人发问“为什么”。车轮终将被撼动,朝前滚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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